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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离)休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办理退(离)休手续的程序;

  1、 用人单位在每月20日前,报送申办退(离)休手续人员的有关材料;25日以后取回有关材料;

  2、 每月20-25日为审核退(离)休材料,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时间;25-30日为资料输入电脑,并将有关材料送电脑中心、财务处以及有关银行时间。

  3、 每月10日前将退(离)体人员的退休金足额支付到其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上。

  (二)、办理退(离)休手续需报的材料;

  1、《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二份,职工档案、一寸免冠彩照二张、银行活期存折账号(限中国银行、工商银行)。

  2、《职工社会保险手册》、《职工社会保险电脑卡》。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打印清单。

  3、 调入深圳时的调令、身份证、户口簿、需原件和复印件,留下复印件。

  4、 办理病退的职工,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供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的《深圳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方可办理退休或退职。

  本市户籍员工办理正常退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最近更新日期:2009-09-11)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两份(到市社保机构养老部门领取);

  2、员工有档案材料的,提供档案材料;

  3、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中、工、建、农银行,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属归侨的员工提供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7、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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