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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个人办理社保材料及流程

网上办事分类 单位办事  
事项内容 企业为其员工办理首次参加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快速通道分类 征收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1、非深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2、深户人员: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上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外,另需附下列之一证件;
 (1)属调入人员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调动通知书及复印件;
 (2)属院校毕业分配的,需提供院校毕业生分配函件及复印件;
 (3)属招工的,需提供劳动部门招工表及复印件;
 (4)属复、转军人的,需提供复、转军人行政介绍信及复印件;
 (5)属迁户入深或久居民的,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申请受理机关 企业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部门
决定机关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办事程序 登录社保局网站www.szsi.gov.cn-企业网上申报进行申报即可。
办理时限 当月19日前(含19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20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的业务。
温馨提示
此指南仅限非港澳台及外国籍员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本事项无证件,且不设有效期
事项收费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网上受理 http://www.szsi.gov.cn/zxbs/wssb/
状态查询 http://www.szsi.gov.cn/zxbs/wssb/
办理结果 http://www.szsi.gov.cn/zxbs/wssb/
相关表格 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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