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1、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2200元/月调整为2360元/月;
2、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20.3元/小时调整为22.2元/小时;
3、新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为确保最低工资政策落到实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察,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同时畅通员工举报投诉渠道,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若企业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