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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业保险怎么领取?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失业保险领取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的80%,领取期限根据在本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时间来规定,但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办理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分局
【办理期限】:解除劳动关系证明60日内
【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具体期限视参保时间而定)
【办理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755-12333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计算,为每月1624元。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2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深圳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一)领取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参保人被企业辞退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领取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三)办理流程
1、申领人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本市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窗口工作人员查验身份,把申领人的身份信息或社保电脑号录入计算机系统,由计算机系统审核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2、窗口工作人员对经计算机系统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计算机系统出具《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出具《失业保险待遇不予核发决定书》。决定书一式两份,失业人员签字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
3、社保机构于次月15日前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到失业人员银行账上。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需审核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深圳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五)办理地址

办理单位 办理地点 电话(0755) 上班时间
福田分局失业保险科 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 82978771 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罗湖分局失业保险科 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 82291646
南山分局失业保险科 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原南山法院) 26079166
盐田分局失业保险科 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4楼 25359485
光明分局失业保险科 光明新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 27403359
坪山分局失业保险科 坪山新区坑梓人民中路23号 84136827
宝安分局失业保险科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191号社保大厦 27881426
龙岗分局失业保险科 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 28921983
龙华分局失业保险科 深圳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泗黎路与大亨龙一路交汇路口 28017152

【相关问题】

一、在深圳交了26个月的失业保险,能领几个月的失业金?
【答】可以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6个月满了2年,满一年是12个月,深圳的规定每满一年加一个月,所以是13个月。

二、在深圳交了4年的失业保险,如果我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几个月?
【答】您交4年,一年领两个月,四年领8个月。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
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三、深圳户口大病可以办失业保险金吗?
【答】职工生病,和失业保险无关,只要是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不是本人主动解除合同的,办理失业登记,参加就业培训,有就业愿望的,就可以办理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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